本文摘要:备案审查是我国确保法制统一、确保宪法权威的一项最重要宪法性制度。
备案审查是我国确保法制统一、确保宪法权威的一项最重要宪法性制度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1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讲解,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征询和审查会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后,社会反响相当大,审查建议数量经常出现大幅减少,仅有2018年1月和2月,就接到备案审查建议4000多件。 “当然对这4000多件我们正在展开筛选,有一些是表示感谢、反对的,也有一些是明确提出新的审查建议的。
”许安标说道,总体来说,审查建议数量大,增长速度慢,牵涉到领域甚广。经辨别,审查建议内容主要还包括市场经济活动、公平竞争规则方面的规定,有关行政强迫、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,有关婚姻家庭、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规定,以及有关容许或者褫夺人身自由的刑事、行政措施等方面的规定。
“这些内容既体现了我们的法规、司法解释调整的社会关系日益普遍、简单,也体现出有人民群众依赖法律的途径、确保自身权利的意识大大强化。”许安标讲解,对于公民的审查建议,将一一接管、注册、审查研究,找到不存在与法律互为违背或者不必要的问题,大力稳健地作出处置。 他讲解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。现在主动审查主要有两个方面,一是对上报的行政法规、司法解释逐件展开主动审查,二是有重点地展开主动审查,即对地方性法规有重点的,不是广泛的展开审查。
此外,就是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的组织明确提出的审查建议,展开严肃研究处置,从而缺失和解决问题了一批法规、司法解释中不存在的问题,获得了较好的效果。 多达,截至去年底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计接到公民、的组织明确提出的审查建议1527件,按照职责分工,归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是1206件,占到比79%,其中建议对行政法规展开审查的24件,占到2%,建议对地方性法规展开审查的66件,占到5.5%,建议对司法解释展开审查的1116件,占到92.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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